《山东法制报》2025年2月21日
“真没想到还能在家门口开庭……这钱我当场付上,感谢法官,了却我一桩心事。”2月14日,在日照市北京路街道长春路社区的巡回审判现场,被告丁某乙由衷地对承办法官马德健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由房屋继承引发的纠纷。丁某乙与丁某甲是亲堂兄弟,他们的爷爷生前有三间老房子。按照农村习俗,房子经由父辈继承后,最终传到了他们堂兄弟手里。
丁某甲成家后,育有两个儿子,而丁某乙因妻子早亡,再婚后一直没有生育。丁某甲一直在外地工作,待遇优厚,还介绍丁某乙到自己的单位工作,两人关系非常融洽。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条件较好,丁某甲主动跟丁某乙协商:爷爷的老房子自己只要一间,剩余的两间归丁某乙。
若干年后,村里修路需要经过老房子,经过协商,村委会给丁某乙批了一处四间房的宅基地。当时,由于丁某乙没有钱盖房子,丁某甲出面帮忙找村里邻居以及村委会协商,用四间房的宅基地外加9000元换取了邻居已经建好的三间正房及相应偏房。
2024年,村里拆迁分房。 丁某乙分到了一套房子和28000元补偿款。由于丁某甲已去世,丁某甲的老伴和两个儿子便与丁某乙协商,要求丁某乙给予一定的拆迁利益。
双方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便来到村委会寻求调解。在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丁某乙给予丁某甲的老伴及两个儿子补偿款共计8万余元。 但丁某乙始终未履行协议,无奈之下,丁某甲的老伴及两个儿子将丁某乙诉至日照经开区法院,要求丁某乙支付补偿款8万元及利息。
承办法官马德健接手案件后,便仔细阅卷了解案情。他带着疑问主动前往村里进行实地调查,与原、被告及村委会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
“老爷爷留下来的老房子,我们占一间,肯定要给我们补偿款……”丁某甲的老伴说道。
“8万元,现在房子才多少钱?… …我没有那么多钱!”丁某乙辩解道。
“我们当时按照房价进行了估算,然后调解,得出8万余元…… ”村委会成员解释道。
马德健了解到,房子历经四代人,时间久远,且诉讼双方又是同宗亲人。他认为最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只有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才能寻求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调解方案。此外,丁某甲的老伴及丁某乙均已年逾七十,更需要妥善处理。
经过综合考量,马德健决定到村里开展巡回审理,上门调解。他随即联系村委会,通过村委会邀请以前办理、了解这些事情的村民一同参加庭审。
2月14日,该案在村委会议室如期进行审理。马德健悉心倾听双方的陈述及老村委们、部分村民的回忆和讲述,仔细查证相关证据,确立了本案的基本事实。
庭后,马德健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同时还邀请村委会成员一起进行调解。
“8 万太多了,现在房子又便宜了好多,而且中间用房场换房子的时候,我自己付了9000元……”丁某乙说道。
“原来是平分的,是我父亲又多给你的,一分不能少……”丁某甲的儿子坚持道。
“咱们今天都是带着解决问题的诚意来的,你们都先冷静一下,听我说几句。你们的父亲丁某甲在世时一直与你们的堂叔丁某乙关系很好,他一直帮助你堂叔也定是出于跟你堂叔的至亲关系,出于公心。他如果活着,肯定不愿看见你们对簿公堂……”马德健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将亲情作为调解的切入点。慢慢地,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得到缓和。
看到形势好转,马德健和参与调解的村委会成员便借机纷纷“出手”,分头做工作,情法并举,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经过2个多小时的联动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丁某乙支付丁某甲的老伴及两个儿子补偿款共计3万元。丁某乙自愿用村委会的拆迁补偿款28000元进行抵顶,剩余的款项丁某乙当场转给对方。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和履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下一步,日照经开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法院+村居”联合调解、公开听证、巡回审判等方式,充分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高效化解,为辖区和谐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