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外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黄海晨刊》东港:好心替友作担保未料惹来大麻烦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4日

《黄海晨刊》2014年7月4日

  好心替友作担保未料惹来大麻烦

  本报讯(记者 刘祥彩 通讯员 牟慧敏 王晓) 朋友夫妇因一笔借款找自己作担保,顾念到老友情谊,小伙欣然应允。然而,朋友在遭遇了一场“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戏剧性转折后却不再买小伙的账,无奈之下,小伙将朋友告上法院,近日,东港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了判决。

  2012年初,日照小伙阿山(化名)接到了朋友阿峰(化名)的电话,对方称自己跟妻子小梅(化名)想在万平口附近开家酒店,目前门面也有了,装修也正在进行中,只是因资金不足借了他人50万元,想让阿山出面为自己做个担保人。由于自己与阿峰和小梅夫妇早就熟识,阿山同意了朋友的请求。不久后借款到期,阿峰和小梅无力偿还,作为担保人的阿山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替朋友偿还了50万元的欠款。

  然而,就在阿山转而向阿峰追偿50万欠款时,却发现自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在其欲向小梅主张权利时,又意外得知,在酒店装修期间,小梅与装修公司的老板产生了感情,现在已经与阿峰离婚,跟随新欢远走高飞,不知所踪。而酒店由于仍在装修末期,还没有开始经营,目前也无丝毫盈利。经过查询阿山还发现,酒店登记的实际经营人也根本不是阿峰和小梅。好心好意替朋友作担保,也帮其还清了欠款,没想到却遭遇如此下落,无奈之下,阿山只得将阿峰和小梅告上法院。

  经过法官苦苦寻找,东躲西藏的阿峰终于现身,但小梅仍下落不明。庭审中阿峰表示,之前借款的事宜都是小梅经手,与自己无关。2014年1月,法院做出了阿峰和小梅偿还阿山50万元及利息的判决,苦无维权路的阿山终于在法院讨回了公道。

关闭

版权所有: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55号 电话:0633-8782466 邮编:27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