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陆
乳山市人民法院乳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3日
在乳山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乳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原永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法律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先后荣获“全国审理破产案件先进集体”、“全国立案信访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等18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狠抓执法办案,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2606件,审执结32255件,结案标的额21.11亿元。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分别上升20.42%、19.56%、22.66%。其中,2016年新收各类案件7481件,年度审执结7797件。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5年来,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309件,判处罪犯284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8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13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共审结该类犯罪案件1992件2350人。严肃处置非法闹访缠访行为,依法审结李某某因非法信访构成寻衅滋事犯罪案件,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法公开审理了以胡某某为首的21人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对过失犯罪、偶发犯罪等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罚,力求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共依法适用缓刑1738人。深入调研醉酒危险驾驶案件的特点及审理对策,创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95%以上的醉驾案件在起诉后一个月内处理完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在未成年人犯罪审判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推行心理干预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坚持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3等原则,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二)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坚持平等保护、服务发展的原则,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1786件,解决争议标的14.88亿元。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及继承案件7299件,着力将家庭这一社会稳定基石加固筑牢;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982件,维护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及时审理各类权属、侵权赔偿及其他民商事案件5505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多途径解决纠纷,促使当事人自觉服判息诉,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3.95%,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打击力度,依法制裁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维护正常诉讼秩序;严厉打击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及其他当事人,毁坏法庭设施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树立司法权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大破产审判力度,共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6件,2350余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加速了有效资产的重新配置,巩固了企业破产“零振荡”成果,维护了社会稳定。妥善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各方权益,及时化解涉房地产业主风险近万户,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
(三)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5年来,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99件。探索制作表格式行政裁判文书4,提升案件质效。通过采取主动走访、重大疑难案件事前沟通等方式,与行政案件较多的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引导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份。围绕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提出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司法建议,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据此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共有36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助力构建诚信社会。加大执行力度,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7861件,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大力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及“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严查严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行为,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修订《乳山法院执行管理规定》,探索执行工作警务化工作方法并整合执行局内设庭室职责;采取“突击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综合运用媒体曝光、限制消费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依托我市诚信“红黑榜”5向社会公布“黑榜”名单68条,将6499条失信被执行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重拳打击拒不履行、规避执行违法行为,依法拘留、罚款54人,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推进网络执行查控,与公安、银行、国土、房管等部门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较大突破。
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目标,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新举措,回应群众对司法审判的新需求,将司法为民理念体现在细微处,落实到行动中。
(二)保障信访权利,妥处各类纠纷。完善涉诉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排查信访苗头与隐患。对初信初访案件,通过加强信访窗口建设,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庭长值班制,努力做到将问题解决到位、瑕疵弥补到位、疑问释明到位。5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687件次,初访化解成功率达到98%。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在威海市首次实现当事人与最高法院法官直接“面对面”交流,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圆满化解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被省高院通报表扬。
(三)深化诉前调解,促进矛盾化解。秉持“调解优先”理念,形成了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全程调解,院长、庭长、承办人多层次全员调解的工作格局。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并设立“四室”6,深化诉前调解,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各项诉讼成本。
(四)优化机构设置,强化能动司法。新设经济开发区法庭,进一步优化法庭布局,方便群众就近诉讼。成立信息技术科,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审判工作相结合;成立民三庭,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努力实现审判工作与服务经济相结合;倡导巡回办案,将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最大限度实现纠纷的就地、就近解决。
坚持公正与效率、实体与程序并重,强化审判管理,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深挖工作潜力,提升办案效率。创新思维,整合资源,将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清理旧存积案,加强全院整体审判力量。坚持“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原则,对于案情简单、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快审快结,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适用率,平均办案周期不到20天;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优先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6.64%;加大小额诉讼程序7的适用,自2015年11月17日起,我院已审理小额诉讼案件451件。推行运用审判管理智审系统8,最大限度把法官从重复性的、事务性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法官办案质效。
(三)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法官六进”活动为载体,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形式,深入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进行法治宣讲40余次,受教育人员超过万人。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人员和普通群众代表1000余人次旁听案件审理,实现“阳光审判”。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活动公开“四大公开平台”9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10662份,依托最高法院执行信息网,发布执行立案、执行财产处置等信息11062条,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公众监督权。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10,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案件陪审率显著提升。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微博、微信和官方网站建设,为群众提供动态、透明、公开的法院工作信息。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改革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以改革增活力、提效率、促公正。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严格司法,维护法律权威。围绕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目标,进一步明确院庭长、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职责,全面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模式。认真落实司法改革部署要求,不断加大院庭长办案力度,进一步明确办案的方式、数量和类型,组成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调化解群体纠纷和执行难题。研究制定《首批法官入额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批法官入额考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大会,对法官入额遴选范围、资格条件、考核要求等方面详细解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参与员额内法官遴选考试与考核,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乳山法院共43名法官被确定为首批员额法官11。
始终注重强化思想建设、司法能力建设、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建设,增强党性修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做合格法官”、“做合格党员”学习研讨活动,着力解决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不忘初心、胸怀理想、勇于担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争做合格法官。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分批选派干警赴国家法官学院、山东省法官培训学院进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化、信息化、科技化综合司法能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办案能手”评比等形式,提高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制作文书等能力。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坚持重心下移,投入资金改造基层法庭供暖设备,更换法庭办公设施,改善法庭办公条件。对原有的审判区和办公区进行改造,实现分区管理,升级指纹门禁系统,配备安全检查、监听监控设备,基本实现全院监控全覆盖,保障审判安全与办公秩序。
(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狠抓“一岗双责”,深化司法廉洁教育,积极参与“廉洁司法大家谈”演讲活动,深入挖掘“崇法、尚廉、敏行、致和”八字内涵,将弘扬院训精神与狠抓队伍建设相结合,持之以恒地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规矩、严的纪律要求全体干警,努力建设一支有忠诚意识、有担当精神、有创新思维、有干净境界的“四有”干警队伍。
各位代表,五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重视与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才能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肯定;必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增强司法能力,才能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必须始终坚持强化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才能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案件数量以年均不低于13%的速度持续增长,而改革后的首批员额法官只有43名,办案任务日益繁重;立案登记制后,出现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的现象,法官办案压力增大;信息化及大数据应用水平不高,科技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干警执法办案的法律素养和勤政廉洁的内心觉悟有待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不回避、不遮掩,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乳山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破解难题与补齐短板相结合,坚持司法改革与执法办案相促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力打造“经济富强、社会和谐、绿水青山”的幸福乳山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全市发展新部署,服务大局不动摇。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服务大局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加强破产审判机构建设,认真审理好破产及清算案件。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的相关案件,不断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改革不停步。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根据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司法改革举措,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三)围绕短板问题新任务,提升质效不懈怠。坚持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严格审限和执限管控,落实临近审执限提醒,超审执限通报追责制度;通过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定期通报,限期结案,全力清理长期未结诉讼和执行案件,切实补齐工作短板。
(四)围绕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无止境。深化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信息化建设发展方向,加强干警熟练运用法院数字化应用系统能力;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时俱进进行改造和升级,不断提升现代化办案办公的信息处理能力,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以“互联网+法院”的工作模式推进司法便民。
(五)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升公信无死角。努力实现“四个基本”: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现象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标准及恢复执行机制把握不严的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工作重心,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攻坚克难,“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幸福乳山建设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避免前科给有过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带来负面影响,使其能够平等地享有与其他正常人一样的权利,使其真正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3、非法证据排除:《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司法机关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4、表格式行政裁判文书:2016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创新采用了“表格式”裁判文书,对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及应当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以及不符合其他受理条件等理由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制作了相应的四类“表格式”行政裁定书模板;对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或者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制作了相应的用于撤销、确认、判令履行以及驳回诉讼请求的“表格式”行政判决书模板。这些文书模板与《诉讼要素表》相结合,对于案件基本事实和裁判理由可以实现打勾确认,内容清晰明了。文书篇幅缩减为一页或两页,能够实现当庭制作、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增强了裁判的公开化、透明化。
5、诚信红黑榜: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提出,要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我市出台了《乳山市开展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整合多个部门和单位征信资源,向社会发布了2015年度诚信“红黑榜”名单,旨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舆论环境,形成诚实守信、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
6、“四室”:即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司法确认室。
7、小额诉讼程序:是指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一项特别民事诉讼机制,即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诉讼标的额标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8、智审系统:该系统突破性地将文本识别、案件画像、智能推荐、机器学习、文书智能生成、非结构化数据后结构化等前沿科技运用于法院司法实践,利用OCR识别等技术,实现了电子卷宗自动生成、智能分类。同时,自动识别的电子卷宗信息还可自动回填至案件信息表中,减少了人工录入工作量。此外,该系统还可直接检索、编辑、利用电子卷宗,激活了数据价值;通过识别当事人有效身份信息,呈现当事人关联案件的具体情况,最大程度避免重复诉讼、恶意诉讼或虚假诉讼的产生;为办案法官推送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权威案例等各类法律文献,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9、“四大公开平台”建设:2016年7月6日,中国法院网与新浪网战略合作暨中国法院庭审公开网项目进行签约,庭审活动公开成为继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之后,人民法院着力打造的第四大公开平台。
10、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努力在2-3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力争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名左右,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数的2/3,从而让更多基层群众直接参加审判活动,依法行使公民民主权利,使人民陪审员队伍成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有生力量。
11、员额法官:是指法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法院的法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成为员额法官,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
版权所有:乳山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乳山市胜利街46号 电话:0631-6870666 邮编:26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