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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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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2日

乳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2月21日

在乳山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乳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军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1675件,同比上升4.4%,主要核心质效指标均走在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一、立足主责主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有力

以“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年”为契机,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发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服务现代化美好乳山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风险点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95件480人,同比分别下降48.5%和39.5%。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总目标和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加快建设云视讯庭审系统与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确保顺利、高效完成涉恶案件审判工作。截至目前,受理的8件36人涉恶案件已全部审结,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一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被依法铲除。依法从快从严惩处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46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依法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9件,保障人民群众“钱袋子的安全”。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896件,同比上升27.2%。深入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11条配套措施》,努力降低涉市场主体及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破产案件审理,对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破产清算案件,免收案件受理费,优先采用网上公告、网络债权人会议等方式降低破产费用。共审结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18件,释放土地资源1132亩,盘活存量资产6.7亿,化解不良资产37.7亿,妥善安置职工1939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审结涉及1000余户村民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成为威海法院系统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的第一案,切实保障了村民及开发公司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

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310件,同比下降5.6%。其中,审结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081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文明进步。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审结71件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追回劳动报酬100余万元,其中跨省执结涉16名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让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加大定点扶贫力度,发挥司法特色服务作用,开展法官驻村、法律援助等活动,多措并举助推脱贫攻坚积极参与威海中院组织的“古陌法律论坛”,及时研究因疫情影响引发民商事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能力,妥善处理涉疫情纠纷案件。积极参与“无讼”乡村(社区)建设,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多元化解纷机制的前沿阵地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桥梁纽带作用。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3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40件。深入落实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制度,有效保障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共受理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9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多元解纷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实体运行,和解成功案件12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高标准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在审判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发送司法建议书10份,督促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理涉环境资源民事和行政案件,致力通过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的环境资源权益,为营造绿水青山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持续亮剑执行攻坚。加大执行力度,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共执结各类案件4972件,执行实际到位金额7.3亿元,“3+1”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全部达标。强化执前和解中心实体运行,积极推进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工作,和解成功案件273件。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价、支付价款等全部网上办理,保证司法拍卖的公开公正和廉洁高效,网上拍卖处置财产价值6663.8万元,网拍标的物成交率为56.7%。设立8个执行团队,推行“智慧+分段”执行模式,根据案件类型和所处环节交由不同团队、采取不同方式办理。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综合运用“执行+保险”、执行救助、执转破等方式,最大化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紧紧围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强化服判息诉工作,服判息诉率为90.1%。强化矛盾风险排查和稳控化解,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全力保障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秩序。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审查申请再审、申诉案件30件,依法决定再审14件,依法保护合法合理诉求。

二、践行为民宗旨,维护人民权益用心用情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诉源治理成效显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深度参与“六治一网”市域治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深化诉源治理,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0年共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4831件,同比下降5.9%;刑事一审案件353件,同比下降48.5%;行政一审案件66件,同比持平,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连续两年同期呈现下降趋势,诉源治理成效明显,相关经验被省高院以信息简报形式转发推广。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2020年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00件,同比下降3.8%,为近年来首次下降。

两个“一站式”建设取得实效。充分整合资源,将部分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多元解纷功能集约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立案、保全、鉴定、调解、速裁、信访等事务“一站通办”。顺应信息化时代趋势,建立集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立案格局,真正让当事人“一网通办”。积极推行移动微法院,全面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先后为21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纠纷综合治理,强化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有效衔接,聘任乳山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乳山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入驻乳山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共诉前调解成功1105件。积极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已与4家调解组织完成对接,引导更多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建立健全分层递进、衔接有序的纠纷解决体系。

推进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深入推进“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案件由速裁团队审理。2020年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1840件,15天内结案率为76.1%,平均办案天数为20.6天。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全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170件。对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实行专业化审理,做到按类分案、专门办理。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改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37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89件,逐步形成简易案件快速审理、少数复杂案件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

积极担当助力疫情防控。自觉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先后组织全院干警1500人次参与到疫情防控值守工作当中,坚决筑牢守护群众健康的屏障。会同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布通告,大力推进依法防疫防控,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充分利用智慧庭审平台、互联网法庭等智慧建设成果,强化司法办案“线上模式”,疫情期间,互联网开庭212件,结案118件,确保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三、锐意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成果巩固拓展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初心使命,深化改革创新,加强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强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将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列入“一把手”工程,深入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办公系统应用,采购“云柜”、语音助手等设备,组织人民陪审员采集电子签章,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电子送达及电子签章签名工作,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确保实现全员、全面应用,全年电子送达率为151.1%,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为100%。充分利用人民法院互联网数据平台、审判云平台、执行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等,集中汇集法院审判、执行、人事数据信息,全面反映法院的审判态势、案件质效和改革进展,实现各类信息实时统计、实时更新、互联互通。

健全科学管理机制。制定《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方案》,以项目清单的方式确定7项年度重点工作和21小项具体工作,实现全院工作“一盘棋”整体推进。制定《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意见》,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特别是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的审判监督功能,可实现重点监督、时限监督,对即将超审限案件根据节点进行提醒,实现了从诉前调、立案、审理到执行各环节各节点全程留痕、全程监督。

有序推进配套改革。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切实发挥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院庭长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539件,占诉讼案件结案总数的37.9%。突出政治标准,严格组织程序,加快年轻干部梯次培养,遴选4名员额法官,为法院长足发展积蓄力量。积极推进司法人员职务序列改革,实行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选任、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及时开展晋升和选升工作,进一步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激发改革内生动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的要求,树立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理念,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公开裁判文书11094份,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5.1%,不断拓展司法公开深度和广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官六进”活动,利用融媒体宣传矩阵对民法典开展全方位解读,40余万网友在线围观。通过举行“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切实把案件审判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四、忠诚干净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

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提升队伍向心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全院干警“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乳山市人民法院党组及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严抓严管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首次联合乳山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法检同堂”讲座,强化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扎实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抓好文化建设,提升队伍履职力。坚持“文化强院”理念,狠抓学习培训,将每周五下午作为固定学习日,采取“线下与线上”、“走出去与动起来”相结合的方式,将干部教育培训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创新党建活动方式,与乳山农商银行开展党建共建活动,通过优势互补促进党建工作共同提升。全面强化“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引导广大干警强化“学习强国”平台、“灯塔”学习力度,用足用好新媒体平台将理论学习融入日常。

坚持作风先行,提升队伍战斗力。积极开展“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学习研讨和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持之以恒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抓好正风肃纪。针对内设机构改革及司改后面临的新形势,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盯紧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深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开展谈心谈话100余人次,评批教育3人次,谈话提醒、约谈提醒2人次,警告1人。

狠抓廉政建设,提升队伍廉洁力。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全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任务和问题,研究制定《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攻坚工程”工作思路》及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度重点工作事项清单》,推动作风纪律整顿与审判执行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推进。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个规定”,充分运用系统内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警廉洁司法的自觉性。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一岗双查”工作要求,以强力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毫不手软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2020年,市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坚决落实人大决议,先后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邀请观摩庭审、见证执行7次。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监督,主动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组成员列席“三重一大”会议。遵循“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传播规律,不断加强新媒体建设,强化与新闻媒体互动,在各级媒体发布稿件200余篇,通过快手、抖音发布短视频50余个,播放量70余万次,及时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法院干警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办案质效持续向好。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份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法官工作压力过大,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群众诉求日趋多元化,新类型案件、涉众涉稳型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为民举措有待不断改进;三是少数案件办理存在瑕疵,审判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个别干警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改进和解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乳山法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职、实干精进,努力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是聚焦司法职能,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精准发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主动对标“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将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府院联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是聚焦司法为民,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上精准发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深度融入“六治一网”市域社会治理,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体解纷功能,扎实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快健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纠纷解决新模式,着力解决群众参与诉讼活动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更好实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聚焦司法改革,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上精准发力。紧紧牵住办案质效这个“牛鼻子”,盯紧弱项指标,强短板,树亮点,在提升案件质效上持续下功夫,以强项指标带动弱项指标,推动整体指标进入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加快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持续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推进网上办案常态化、长效化,一体化推进信息共享、司法公开、便民诉讼。借助信息化手段,持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四是聚焦司法廉洁,在改进队伍作风建设上精准发力。坚持引导全院干警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使命无上光荣,新征程任重道远。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上下一心,真抓实干,不负使命,再谱新篇,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乳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 云视讯庭审系统(第2页第2行):指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的安全、有效开展,将中国移动5G+云视讯网上开庭系统运用到涉黑恶案件审判当中,保障了案件审理进度不停歇,扫黑除恶力度不减弱,全力以赴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战决胜。
  2. “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第3页第4行):指针对涉及农民工相关案件,秉承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原则,力争最短时间结案,最大化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无讼”乡村(社区)(第3页第11行):指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引导群众选择不伤面子、不伤和气、不花钱、少跑腿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从而加强诉源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 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制度(第3页第16行):指在行政诉讼管辖中除具有普通管辖外,还根据便利起诉的原则,赋予了原告更多的管辖法院选择权。
  5. 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第3页第18行):指行政案件在开庭审理前,经当事人同意可将案件导入和解中心,进行审前和解程序,在法官指导下,由特邀和解员对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协调沟通,化解矛盾;无法达成和解的案件则继续转入诉讼程序。
  6. “3+1”核心指标(第4页第4行):“3”是指三个90%,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符合规范要求,执行信访案件90%以上要得到化解或办结;“1”是指一个80%,三年间执行案件的整体执结率要超过80%。
  7. 诉源治理(第5页第2行):是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一项社会治理机制,从根源上减少或者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
  8. 移动微法院(第5页第16行):是一款可以让公众用手机参与诉讼活动的小程序,具有网上立案、诉讼交费、手机阅卷、法规查询等多项功能。
  9.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6页第9行):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10. “云柜”(第7页第5行):是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的中转柜,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通过电脑操作统一存放在中转柜各自的档案盒中,案件审结后,将档案盒中的所有纸质材料进行归档。
  11. “四类案件”(第7页第18行):指涉及群体性纠纷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生效判决可能有冲突的案件,承办法官被投诉或者有接受当事人吃请收礼的案件。
  12. “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第9页第1行):是在全国法院系统内部开展的一次专题教育活动,“两个坚持”是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3. “六稳”“六保”(第12页第2行):2018年7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六稳”方针。2020年4月,中央又提出“六保”的新任务。“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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