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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法院10月26日,乳山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黄明春院长在全市法院办案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乳山法院将采取五项措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提升审判质效,为实现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迈进全省法院第一方阵”的目标贡献力量。
一是兼顾诉前调力度与质量,强化调解职能为审判降压。充分发挥速裁团队的作用,加大诉前调解的力度,坚持能调尽调,尽可能将矛盾化解于诉前,让纠纷止于未诉;提高诉讼调解的质量,树立调解履行理念,杜绝“和稀泥”式调解和不以履行为目的的调解。督促当事人在调解阶段自动履行,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
二是抓住审执兼顾切入点,强化源头治理为执行减负。针对调解案件,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力促当事人当即履行,对不能当即履行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设置惩罚性条款,督促当事人如约履行;针对裁判案件,在裁判文书中标明履行方式,明确具体履行账户,加强判后答疑工作,推动民商事履行率不断提升,调解申请执行占比不断降低。针对当事人自动将案款打入法院账户的案件,不再单独立执行案件,用最少的程序为当事人解决矛盾、兑现权益。
三是立足案结事了落脚点,强化司法担当为案件质量护航。突出审判职能,确保程序合法优先,杜绝承办法官因案件审限问题动员当事人撤诉;完善送达机制,避免因送达不规范导致案件按撤诉处理。严格审限变更由一把手审批制度,强调审限变更应提前15天申请;把控上诉案件移交时间,强调上诉案件应第一时间移交。让每一位承办法官树牢“让纠纷在我手中终结”的理念,努力把纠纷化解在本环节、本程序,摒弃“干好自己工作,其他工作与自己无关”思想,秉持一份朴素的为民情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问责与激励相配合,强化机制改革为审判质效提速。 通过分析数据看出差距,利用审管通报和内网公示的形式对各业务庭、各办案法官的办案效果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后的业务庭负责人、承办法官进行领导约谈;修改考核办法,转变“以数量取胜”的考核导向,增加服判息诉、自动履行、信访考核权重,精准评估法官业绩,对“办案程序精简”“多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实行正面激励,引导法官对审判质效和案结事了齐抓共管。
五是全面聚焦中心工作,强化履职担当为司法为民赋能。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抢抓年底结案黄金期,将结案任务细化到每一天、每一人,以最强制度刚性保证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实现;清醒认识当前安保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抓牢抓实安保维稳各项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增强迎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差异化制度制定、典型案例培育、亮点工程塑造等重点工作,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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