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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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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乳”你所愿丨“借?没借?”扑朔迷离,一视同仁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借了还是没借?案件事实扑朔迷离

  20247月,乳山法院诸往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王某向被告陈某主张借款5000元。案涉金额并不大,看似简单的案件,其事实查明却显得额外扑朔迷离。

  “我只借了1000元,根本没有5000元的事儿,原告撒谎。”陈某向法庭陈述。而另一边的原告王某却坚持声称陈某就是借了5000元。“陈某向我借了5000元,我将4000元现金直接交给陈某,另外1000元是我的邻居杨某借我后我又给被告陈某的”。

  由于王某提交的证据只有其邻居杨某的证词。法庭传唤杨某到庭作证,杨某到庭后,因其年事已高,对当年借钱的场景已经印象模糊。杨某努力回忆后,陈述并不十分清楚。案件事实一时扑朔迷离,庭审进入僵持。

  峰回路转,一视同仁化解矛盾纠纷

  心结宜解不宜结。为了解决双方的纠纷,承办法官宣布休庭,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做工作。在此过程中,陈某一面坚持自己没有借钱,一面向承办法官陈述原告王某曾被判刑过,法官当即对陈某表明,“法院处理案件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区别对待当事人,法院的裁判结果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要如实陈述,否则要负相应的法律后果。”陈某听后若有所思,承办法官又从法律规定上讲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又讲双方同村的情谊。一番“苦口婆心”后,陈某终于承认自己确实借了5000元。

  案件虽小,却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当即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地从情、理、法等多维度出发,对各方进行释法析理。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承诺一周内付清欠款,王某也愿意接受这个方案,双方握手言和。“感谢法官的倾心调解,我终于能拿回借出去的钱了。”王某对调解结果十分信服。

  调解后,承办法官分别对王某和陈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王某借钱要有证据意识,告知陈某面对法院要做如实陈述。双方均表示深刻认识,并一定谨记。

  本案中,被告作为借款人,明知借款事实而向法庭隐瞒,实属不妥。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原告主张偿还借款的诉请并无不当。正是认识到这一点,诸往法庭积极劝导被告履行义务。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及时找到纠纷产生的根源,从根上化解矛盾,在调解中与当事人进行谈心谈话,及时发现争议点,提出可被各方接受的调解方案,在调解后也对当事人予以普法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我们要换位思考,假如我们是当事人,我们对法院有何要求?”承办法官坦言,“有时候办案子不仅仅是办案子,办的是人心”。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念在兹。民间借贷纠纷是时常发生在老百姓之间的纠纷类型,金额虽不一定巨大,却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途径。”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时常出现当事人不承认借贷事实的情况,此时如何以理服人、引导当事人陈述出真实的案件事实是案件解决的关键。乳山法院诸往法庭在诉前调解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让矛盾消弭在诉讼之前,让公正彰显于司法之中,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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