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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法院
霜降时分,寒风初啸,万物收敛以待冬藏。而在乳山法院,执行工作却如炽热火焰,未曾有丝毫懈怠。
凌晨五时,干警集合完毕,在威海中院统一部署下,向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发起强制执行,让法律的阳光穿透霜寒,照亮每一个角落。
判决生效未履行
原告张某等五人与被告乳山市某苗圃公司、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组织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乳山市某苗圃公司、潘某给付原告张某等五人工资16100元。被告因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张某等五人遂向乳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乳山市某苗圃公司进行调查,经网络查控及线下走访发现,被执行人企业现已停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又对苗圃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展开调查,发现潘某电话亦无法联系。后经走访被告公司其他员工得知潘某现住址。
利剑出鞘·雷霆出击
凌晨行动当日5时许,执行干警来到潘某住所地,在执行人员同其母亲交谈时,潘某趁机偷偷从后门逃跑,被事先守在大门的执行人员发现,执行干警立刻徒步追赶,并及时将其控制。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潘某拘传到院后,严厉对其进行法律教育,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潘某认识到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当即联系亲属转账,此案案款全部执行完毕。
乳山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民有所呼,“执”有所应,用足、用好各项措施和手段,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本次行动,乳山法院共约谈4人,拘传5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案件1件、部分履行案件2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和解及到位金额18.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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