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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法院近日,乳山法院成功办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单位乳山市某公司因拖欠孙某等16名员工的劳动报酬共计80余万元,乳山法院依法判决支付相应款项。然而,该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经孙某等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乳山法院多次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然而,该公司却置若罔闻,仍然违反要求使用他人银行账户作为公司日常运营的收入、支出账户,并刻意隐瞒这些账户的收支情况,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
面对该公司的拒不执行行为,乳山法院依法采取了多项措施,多次催促该公司履行义务,并依法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宋某采取了罚款措施。然而,这些措施并未能迫使该公司履行义务或如实申报财产。
最终,检察院依法对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宋某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乳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判决该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判处罚金;同时,宋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样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本案的相关执行款全部执行完毕。
所有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并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任何形式的逃避、抗拒执行行为,都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对于此类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同时,也警告那些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逃避执行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不要心存幻想,以为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依法履行义务,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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