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陆
乳山市人民法院
为提高执行威慑力,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12月18日,在威海中院统一部署下,乳山法院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民生案件凌晨执行行动。
凌晨五时,干警集合完毕,按照预定计划开展行动,向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发起强制执行。
拒绝执行 “躲猫猫”?消极履行终被拘!
原告宋某与被告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于某支付原告宋某劳务费8800元及利息。被告因未履行付款义务,宋某向乳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于某拒不执行,对执行法官的传唤不理不睬,并失去联系。执行干警多次走访于某工作及住所地,最终查明于某行踪。
凌晨行动当日5时许,执行法官将于某拘传到院,期间被执行人态度蛮横,抗拒执法,始终拒绝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鉴于于某消极履行的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本次行动,乳山法院共约谈5人,拘传6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案件1件、部分履行案件3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4件、执行和解及到位金额48.4万元。
临近春节,乳山法院积极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认真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实现,以执行塑诚信、解民忧、护民生,维护司法权威。
版权所有:乳山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乳山市胜利街46号 电话:0631-6870666 邮编:26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