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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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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乳”你所愿丨“情法相融”解心结 多方协作化解十余年纠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乳山法院诸往法庭积极探索多元解纷路径,近日,承办法官与乡贤调解员协同发力,成功调解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化解了当事人之间长达十余年的矛盾。

  案情回溯:过户手续未办理,纠纷骤起

  2005年,乙村村民于某经村集体组织同意,从同村张某某处购买农村房屋一间,张某某、于某均为乙村村民。在村民见证下,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于某当场给付了购房款5000元。合同签订后,本着信任基础,于某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却迟迟未办理过户手续。2010年8月,张某某因病去世,其妻子高某、婚生子张某继承了该房屋。近十余年来于某多次请求高某和张某配合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二人均多番推辞,案涉房屋未能办理过户手续,于某遂向法院起诉,期望维护其合法权益。

  调解攻坚:情理法并重,多方协作破僵局

  在诸往法庭和镇司法所共同主持下,本着“化心结、促和解”的原则,承办法官和特邀乡贤调解员协同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情,梳理本案争议焦点,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固定诉求。乡贤调解员也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做高某和张某的思想工作。

  承办法官将于某、高某、张某三人约至法庭办公室,会同乡贤调解员一起开展“背靠背”调解。承办法官以“谈心谈话”方式向高某和张某阐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尤其说明了二人作为张某某房屋的继承人有协助于某办理过户的必要。调解员则从情理出发,既讲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又讲同村的情谊。“你们都是一个村的,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难道要因为这件事伤了多年的和气吗?”三人听后均表示认同,高某更是回忆起张某某与于某年轻时的情谊。

  圆满化解:配合过户促和解,矛盾消散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协商,高某和张某的情绪有所缓和,调解工作初见希望。此时,高某提出顾虑,表示其对协助办理的流程不甚了解,担心达成和解也无法完成过户。承办法官当即联系镇政府,政府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向高某详细说明过户流程和所需的材料。最终,高某打消顾虑。

  经过多方不懈努力,各方终于达成了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高某和张某愿意配合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于某体谅高某和张某生活不易,提出案件受理费由其承担。纠纷化解后,承办法官利用“庭后十分钟”的时间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强化当事人的契约意识。

  诸往法庭管辖诸往镇、育黎镇、崖子镇三地,辖区面积达450平方公里。为高效化解基层矛盾,诸往法庭努力探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微法庭”创新打造乡贤调解员与驻庭调解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梯级解纷机制。通过多元协作、情理法融合,既减轻群众诉累,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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