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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法院举办《民法总则》专题业务培训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8日

 

     为提高法院干警队伍素质,及时解决当前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效,5月27日下午,乳山法院举办专题业务培训。原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张平华教授受邀担任主讲人,培训会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开义主持,全院干警参加培训,当地部分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应邀前来听讲。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与每个人的生活有着密切联系。张平华教授的讲座从烟大法学院参与民法总则修订的经历展开,引发了大家听讲的兴趣和热情。随后,张教授以《民法总则》的编纂过程为主脉络,同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整部《民法总则》中的创新点,深刻剖析法律条文的变动之处所蕴含的法理知识,帮助在场人员厘清《民法总则》法律适用中可能出现的疑惑。最后,张教授针对民事主体、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规定谈了自己独到的看法。张教授以平实诙谐的语言,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了全体听众的热烈掌声。

    参加培训的法院干警及律师、法律工作者们一致认为此次培训的实用性很强,收获非常大,希望今后多举办此类培训讲座,不断更新已有知识结构,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更好地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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