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陆

乳山市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信息
2024年乳山法院信息第3期(乳山法院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四方面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乳山法院信息

第3期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三月

乳山市法院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四方面问题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随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多发,涉及产品质量争议的相关内容也逐渐增多。乳山法院经过分析梳理,发现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多数消费者的权利主张存在选择困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面对卖方要求支付价款的诉讼请求,消费者常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提起反诉或抗辩,2023年以来,乳山法院共审理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718起,其中消费者为被告的530起,占比73.8%;消费者就产品质量提出抗辩或反诉的145起,占比20.2%,但质量问题究竟应作为抗辩理由还是反诉依据、选择何种权利主张方能获得支持,消费者往往因缺乏法律知识而不知做何选择,一定程度上影响权利救济。二是部分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证据固定意识不足。受消费信息不平等、法律意识不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等因素限制,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淡薄,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往往忽视证据的收集保管,甚至无意识破坏证据,导致诉讼中因证据灭失或不足以认定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败诉。36起消费者以产品质量提起反诉的案件中,反诉请求获支持的仅有4起,占比11.1%。三是消费者主张质量缺陷的产品类型特征增加维权难度。从审理的案件来看,消费者主张质量缺陷的产品类型多集中于海产品、蔬菜水果等生鲜类产品,消费者接收货物时因产品腐烂变质、大小不符而拒绝付款,卖方因此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的案件频发,涉生鲜产品纠纷201起,占比28%,但因此类产品保质期短、时效性要求高,加之部分消费者固定证据意识不强,难以认定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具体阶段从而确定责任主体。四是二手市场产品质量问题难以界定。二手市场的繁荣一定程度上导致二手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激增,主要集中于线下的二手车买卖以及线上的电子产品买卖,产品交付后消费者认为产品质量与卖方所述不符而提起诉讼,例如以事故车、擅自更改里程表、变速箱异响等问题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退还款项,相关纠纷数量57件,占比7.9%。但,由于二手产品本身存在使用年限缩短、品质下降等特性,上述因素已在双方协商价款时予以考量,在消费者主张质量问题而无前后差异的确切证据之情况下,其主张难以获得支持。

编写人:谭晓莹

威海中院、市委、市人大、市政法委

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

发:本院各领导、各部门、存档

关闭

版权所有:乳山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乳山市胜利街46号 电话:0631-6870666 邮编:26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