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陆
乳山市人民法院发布:2019/6/21 15:41:19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大 中 小】
摘要:在这小麦喜丰收的季节,乳山法院执行干警因被执行人的小麦大丰收而赢得了当事双方的连连赞誉。
乳山法院:麦田里的执行故事
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通讯员 仝庆凤)眼下,正是麦收大忙时节,喜人的麦浪一浪高过一浪。在这小麦喜丰收的季节,乳山法院执行干警也因被执行人的小麦大丰收而赢得了当事双方的连连赞誉。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是同一村的村民,王某占了李某的承包地并拒绝返还,双方因此闹到了法院,法院最终判决王某须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土地上的种植物清除并将土地返还李某。王某看着墨绿的小麦,心生疼惜,因而一直未将种植物清除并返还李某土地。2019年1月29日,李某前来乳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马上找到双方当事人并去现场实地了解情况,眼看这一亩多的土地上,绿油油的小麦长势喜人,如果就这样不管不顾地清除,不仅有悖于社会人参序良俗,也让王某为种植小麦的辛苦付之东流,这并不是我们执行干警想要的结果。
考虑到李某和王某是同村村民,而且再有几个月小麦就要丰收了,如果强制清除反而增加了双方的矛盾,不利于村民间日后的和谐共处。于是,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讲解和谐共处之道,同时联系并积极争取村干部的支持,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先实地丈量土地,暂时不清除小麦,等麦收后,王某即刻将土地返还李某。
如今,王某的小麦已喜获丰收,在收割小麦后,王某立即将土地返还了李某,双方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案件顺利执结,二人同时对我们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我们执行的最终目的,不是机械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条款,而是要促成当事双方的和谐共处。现在看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二人能够化敌为友,我们也感觉很欣慰。”执行干警欣慰地说道。
http://sd.mzyfz.com/detail.asp?id=396265&dfid=15&cid=379&from=singlemessage
版权所有:乳山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乳山市胜利街46号 电话:0631-6870666 邮编:264500